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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19-12-23

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明确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皖卫人秘〔2019〕30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2020年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点击进入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考生自行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请保管好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必须选择“委直属”;

单位名称统一填报: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所有报名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在报名表申报人签名处本人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处手工填写联系方式;如提交后需修改相关报名信息的,可撤销修改相关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④医院人事科统一收取报名材料时间为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0日;

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办理

二、报名条件:

1、中级: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7年;⑵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⑷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⑸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初级(师):

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以上;

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满3年以上;

取得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

3、初级(士):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护理专业除外

注:报考医疗、护理等需要执业准入的专业,从事医(护)师(士)工作时间是指执业注册之后的工作时间。

三、提交报名材料清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报名提交后自行打印,申报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3、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需上报省卫健委职称办,相关信息请规范填写!)(附件2);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统一从医务处和护理部核查,个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可不用提交)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药、护、技)师(士)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6、已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未通过者,只需提交2019年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老考生网上报名必须使用原档案号,且报考专业与上一年相同);

四、几点说明

12020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19﹞154号)执行。(纸笔考试60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5元/科,含上缴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务费),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在现场确认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我院报名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后及时完成网上缴费(2020年安徽考区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最终考试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4、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5、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学信网合作,对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学历数据进行验证,各考点可在考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生学历数据的真实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是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按照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人事科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