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届国医名师、第三届名中医选拔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中医药发展秘〔2022〕25号)文件精神,安徽省第二届国医名师、第三届名中医(名中药师)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推荐名额
省国医名师6名,省名中医16名,省名中药师4名。
二、推荐要求
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提供材料的时间段为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
(一)安徽省国医名师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30年以上,且已获得安徽省名中医称号,现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中医特色明显。具有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岐黄学者、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称号的,直接认定为安徽省国医名师。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安徽省名中医
连续从事中医临床相关工作25年以上,现仍从事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本专业领域有独到专长,获得同行认可。
一般应具有主任医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在某一专科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临床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近3年坚持临床一线,原则上每周门诊不少于3次,次均门诊量不少于25人次。已获得安徽省名中医称号、第四届“江淮名医”称号的中医人员,不再申报。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安徽省名中药师
连续从事中药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工作或在中药栽培、饮片加工、中药企业中从事中药相关专业工作25年以上,或老药工连续从事中药栽培、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等中药专业工作40年以上;现仍从事中药相关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本专业领域有独到经验或专长,获得同行认可。具有中药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老药工不受此条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填报材料要求
未尽事宜请电联:0551-62850233。
人事科
2022年7月31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国医名师和第三届安徽省名中医(院内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