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讨论会在我院召开。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处长王新菊、主任科员王荷出席并主持会议,医院副院长杨文明作为论证专家出席了会议。芜湖市中医院、省针灸医院、庐江县中医院、肥东县中医院和我院的相关科室专家担任论证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于2015年12月10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为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办院方向,充分调动中医临床工作人员积极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共同制定了《公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王新菊提出,各位专家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订本地区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加大中医药特色指标权重。从实用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角度出发制定出适合全省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会上,各位专家认真讨论,针对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公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内容,逐条梳理细化,初步形成统一意见。
(医务处 许静静/供稿 张依帆/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