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卫生厅关于遴选安徽省
“十二五”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现将安徽省卫生厅《关于遴选安徽省“十二五”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卫中医药秘〔2010〕83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科室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文件规定广泛动员、宣传,鼓励积极申报。请申报者认真填写申报表(可在卫生厅网站中医管理栏目下载)(http://www.ahwst.gov.cn),于2010年12月13日前上报医院组织人事科。
组织人事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