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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药房试水托管

来自:   发布时间:2009-10-29
   我省一家三级甲等医院试水药房托管,降低药品费用。记者昨天从安徽省中医院获悉,该院近日和合肥一家医药公司达成协议,将医院的曙光门诊部中药房委托公司方面进行托管,这也拉开了医院药房托管的帷幕,此举在安徽省三级甲等医院中尚属首次。

  据了解,进行托管的这家医药企业是合肥市政府制定的“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药品配送单位”。根据双方协议,医药公司方面派出符合资质人员到药房工作,按照三级甲等中医院中药房的流程规范操作,供应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不得供应假冒伪劣药品,价格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医院方面将中药房交由医药公司管理,中药房原有设施一并交由公司使用,双方暂定托管期限为一年零两个月。安徽中医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一举措在探索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上有一定意义。

 原载10月6日《新安晚报》《中安在线》  (文/殷玉磊、夏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