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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曙光门诊部中药房实行托管

来自:   发布时间:2009-10-28
   9月25日,医院与合肥曼迪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曼迪新公司)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将曙光门诊部中药房委托曼迪新公司进行托管,拉开了医院药房托管的帷幕,此举在安徽省三级甲等医院中尚属首次。
   我院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中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之一,是安徽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单位。曼迪新公司是一家集新药研发、生物制药、药品贸易和医疗服务于一体的大型连锁药业企业,是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安徽省农村药品供应网配送基地”和合肥市政府制定的“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药品配送单位”。医院为了积极适应医疗市场竞争,探索医院药房管理新模式,多次与曼迪新公司进行洽谈,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合作宗旨,充分利用曼迪新公司的服务网络和营销理念,将医院曙光门诊部中药房委托托管。
   协议规定,双方合作自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间,曼迪新公司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一是供应的中药饮片应符合三级甲等医院的质量要求,不得供应假冒伪劣药品,并保障中药饮片品种的齐全供应和及时配送;二是曼迪新公司要指派符合三级甲等医院中药饮片调剂资质的人员到该院曙光门诊部中药房进行管理和指导,服从医院管理;三是曼迪新公司供应的中药饮片价格应符合合肥市物价局规定的价格,并符合医院对中药饮片价格执行的有关规定;四是曼迪新公司要按照三级甲等医院中药房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协议强调,在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改革政策。
             (文/殷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