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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召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来自:   发布时间:2025-01-26

1月24日,医院召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医院档案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沈安鲁主持。会上,他就加强业务重塑 推动全过程管理——《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解读之一相关内容带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行学习。档案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了解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解了《办法》注重同《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的业务衔接,规定了电子档案法律要件、全过程管理、归档功能、移交接收、安全备份、开发利用等要求,解答了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中的难点和疑惑,将进一步推动档案“增量电子化战略”实施,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明确了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与会人员听取病案档案中心主任汪涛作的《到期档案(会计凭证)鉴定及重新划分保管期限的报告》。医院最早的会计凭证类档案为1980年,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要求,1994年及以前档案已超过最新规定的保管期限(30年)的要求,需要重新鉴定并划分保管期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对2024年到期档案(1980-1994年医院、医院内设机构会计凭证共计1236卷)进行重新鉴定,认为因会计凭证具有凭证性、原始性的特征,是记录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十分重要的档案,所以一致同意继续保管。

会上,大家2024年全年档案利用情况进行审议,并建议将档案查询利用效果在OA 流程中进行预设置选项,完善病案、档案借出借阅流程中的档案查询利用效果环节的填写备案。

今后,医院档案工作将在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等档案主管部门及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继续作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统计和提供利用相关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细致化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档案历史记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作用。

(病案档案中心 於小丫/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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