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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来自:   发布时间:2015-02-11
 

附件3

《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推荐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请按照本说明填写《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附件材料。所推荐项目应根据其类别在推荐书首页右上角勾选创新项目、基层项目或科普项目。

推荐书是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如栏目内无内容,应填写“无”字,不得空缺或缺页。

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推荐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应装订成一册(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要求一式3份。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成果登记号》,指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登记的登记号。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进行登记。

《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30个汉字。科普项目应直接用科普作品的名称。

《主要完成人》,按实际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不得超过10人。每名主要完成人还应填写本推荐书中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在推荐书上亲笔签名。科普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作者、策划编辑。

《主要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不得超过5个。每个主要完成单位还应填写本推荐书中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并由负责人在推荐书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要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以“协作组”、“委员会”等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如“XX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2)应规范填写主要完成单位的全称,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3)如无特殊情况,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均应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如不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则须由该单位出具不参加安徽医学科学技术奖评审的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密级及保密期限》,请据实填写。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