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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22-12-30

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3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2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2023年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21wecan.com.cn,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进入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请我院拟报名人员务必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考生自行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请保管好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相关报名注册事宜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212/1000861.shtml

2、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考点下拉必须选择“委直属”(不要选择合肥);

单位名称统一填报: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请勿多字和少字)

所有报名信息填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在报名表申报人签名处本人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处手工填写联系方式;如提交后需修改相关报名信息的,可撤销修改相关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需重新打印报名表;

④医院人事科统一收取报名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0日(请我院拟报名人员务必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并至人事科现场填报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办理

三、提交报名材料清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报名提交后自行打印,申报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3、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需上报省卫健委职称办,相关信息请规范填写!)(附件2);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统一从医务处和护理部核查,个人提交报名材料时暂不用提交)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药、护、技)师(士)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6、需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要求的人员请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7、已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考生(不包括缺考、违纪考生),只需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及2022年度考试成绩单至人事科。

四、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机考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五、几点说明

1报名参加2023年度的考试人员,其取得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在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增加中医内容。自2024年起,专业目录中将取消204、374、311、314、360、363专业代码,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2023年报考204、374、311、314、360、363专业类别并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原专业对应的新专业时,可保留2023年考试成绩。

4、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2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5、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本人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后,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人事科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pdf

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卫生中初级报名条件见文件第12-14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