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化痰方降低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时间临床研究》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清肺化痰颗粒及安慰剂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62839919 ;
采购项目名称:《清肺化痰方降低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时间临床研究》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清肺化痰颗粒及安慰剂_;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清肺化痰方降低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时间临床研究》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清肺化痰颗粒及安慰剂,课题编号:2018YFC1704804,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之一;
采购预算金额:4.026288万元__;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为全国性课题,为保证该项目统一性、可比性、可信性,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_;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江阴高新区新胜路1号_;
专家论证意见:此项目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配套的清热化痰颗粒为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是清肺化痰方的共选用药,为保证各项目成员之间实验数据的可比性,具有统一的参照清肺化痰组方。建议将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肺化痰颗粒作为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备注 |
1 | 赵晓春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2 | 赵树辉 | 安徽省儿童医院 |
|
3 | 万胜春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一医院 |
|
4 | 鹿煜炜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
5 | 彭学斌 | 国浩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
|
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__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__(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