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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评审标准及综合考核方案

来自:   发布时间:2022-05-04

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评审标准及综合考核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健全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机制,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安中研〔2021〕1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充分发挥学科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科素养、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分为两类:应届硕士生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历届生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录取前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博士生。每年度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数量控制在总体指标的50%以内。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学科素养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主持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外语能力。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硕士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60分。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7.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在SCI、SSCI、EI收录的英文版期刊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四)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已获临床类硕士学术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可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五)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按照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要求,根据公布的专业目录及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者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申请一位导师。并将以下申请考核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位专家推荐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家本人签字,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硕士培养单位公章)。

5.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部门盖章)。

6.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论文暂未成稿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材料)。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10.博士阶段科学研究计划书。

11.当年招生简章、报名通知及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2.个人诚信承诺书。

(二)报考条件审查

学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据发送至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评分,根据考生资格评审评分高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本博士授权点资格准入条件及资格评审评分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考生进入资格评审评分环节准入条件:在符合上述“三、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近三年(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须取得一定成果,符合如下科研业绩之一: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同的学术论文1篇

②获科技奖励: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序前8),或二等奖1项(排序前5),或三等奖1项(排序前3);或获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序前3),或二等奖1项(排序前2);

③承担科研项目: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排序前3),或承担省自然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排序前2),或主持厅局级(校级)及以上项目1项。

以上论文均不包含会议论文、论著摘要、增刊、文献综述、短篇报道、教学研究论文等,且SCI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其他论文须见刊。

符合准入条件者进入资格评审评分环节。

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资格评审小组”(由至少5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评审评分。考生需要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用于评审评分: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单位盖章)复印件。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应届毕业硕士生论文暂未成稿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

5.主持的科研项目批文及任务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

7.学术专著的封面、版权页、作者页面复印件以及本人所撰总字数的证明(该证明由著作的主编开具并签字,其真实性由签字者负责)。

8.专利、科技成果获奖、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9.博士阶段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其他可用于评分的证书复印件。

资格评审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包含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40分)、学业成绩(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四个方面。

入围名单经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第一临床医学院提出申请复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第一临床医学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采取面试形式,由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

1.成立考核专家小组

第一临床医学院牵头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至少包括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职人员。

2.考核程序

考生展示身份证,核实身份;

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③PPT汇报目前已取得的成绩、未来博士阶段科研工作计划等(6分钟以内);

综合答辩(12分钟以内)。

3.考核要求

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入围考生综合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科理论知识与实践动手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外语能力、对专业前沿领域及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核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面试、综合答辩和科研业绩综合评分等情况,确定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由学院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中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数,仅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第一轮录取本着“第一志愿”原则:导师仅在报考本人的考生中录取,第一轮录取后名额有空缺时,将进行下一轮补招。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1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合格/不合格

2

学科基础理论知识(20分)

20

3

专业知识运用(10分)与实践能力(10分)

20

4

创新能力(20分)与培养潜质(10分)

30

5

学科前沿(20分)与研究动态(10分)掌握情况

30

合计

100

 

(五)拟录取依据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结合资格评审评分,充分结合所报导师意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定向生不得超过总指标的50%。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考核成绩等情况须在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第一临床医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保障

1.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报考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2.第一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及选拔结果负责。对选拔过程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申诉。申诉人须向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证明材料,第一临床医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申诉材料存档备查;如对处理结果仍存异议,可在处理结果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申诉。

六、其他

1.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其它未尽事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