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冬去春来,气温回升,是消防安全隐患的多发期。为了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负责人,特别是新调整上来的科室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落实到位,切实担负起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消防巡查工作,管理好科室人员、第三方公司服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长期处于高温状态,极易引起线路负荷过载、高温集聚,导致火灾发生。确因治疗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的,必须向保卫部、总务部等部门报备,经现场查看线路布置、防火应对、专人看护等措施到位后,方可使用。
三、禁止电气线路老化或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发现线路老化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维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加用电器。
四、禁止在非特定场所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过夜堆放废旧纸箱等易燃品;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应将回收的废旧物资规范堆放、日产日清。
五、长白班科室安排专人下班时,检查科室电器情况,关闭电源方可离开;临床及医技科室仪器设备安排专人管理,规范操作,定期检查,确保仪器设备线路正常、功能完好。
六、使用艾灸、拔火罐、热奄包敷贴等治疗方式的科室,应严格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通风降温措施,治疗场所、设备存放场所要确保室内温度不能集聚过高,以免触发消防烟感报警和喷淋系统。
七、科室安排专人定时检查灭火设备设施,楼梯道、电梯口禁止堆放杂物,严禁堵塞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
八、禁止在室内吸烟,禁止在电梯厅、楼梯道吸烟并将烟头随意丢弃。
九、严禁将电瓶车或电瓶带入室内停放、充电。
十、发现电器、设备、线路冒烟或起火,应立即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电源开关,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切勿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设备因温度突降而产生次生事故。
十一、发现电器、设备电源开关跳闸,切勿强行推上去通电,应停止使用电器、设备,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修。
十二、发现氧气管道或接口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泄漏口附近严禁出现明火,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修。
十三、鼓励职工主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向保卫部上报。保卫部也将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奖惩规定》(院发【2021】129号文)兑现奖惩规定。
特此通知。
保 卫 部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