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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24-09-26

各部门、各科室: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医院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的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对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长假期间,更不能松懈,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将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坚持安全防火日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检查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齐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功能正常、该关要关、该开要开,严禁堵塞消火栓、挪动灭火器箱。

、严禁使用明火(确因治疗需要的除外,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各种自带家用电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当事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强对氧气、酒精废旧纸箱纸壳等助燃易燃物品的管理,要做到每天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禁将电动车驶入室内、楼内停放、充电,严禁拉乱接电线,严禁覆盖、破坏消防烟感探头等消防设施,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

五、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精麻毒药品”管理、登记、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举措、责任到人。

六、提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用电,特别是空调、电脑、手机、电动车等长期处于通电、充电使用状态可能会引起超载而导致火灾电器不用时要拔掉插头,确保处于断电状态。职能科室、辅助科室要做到人走电人走窗关门锁长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定期来院查看科室房间,确保安全。

病区要提醒患者及家属保管好随身物品;病房内出现陌生面孔多加留意,发现异常及时向警务室报告。

    八、病区要提醒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及病情特殊患者,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以免出现私自外出、逾期未归、甚至外出失联等情况。

联系电话:保卫警务室:869324小时),1号楼(含门诊、科研楼)消防值班室:809824小时),其他楼栋消防值班室:802424小时),石秀虎1370560490024小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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