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医院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的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对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长假期间,更不能松懈,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将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坚持安全防火日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检查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齐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功能正常、该关要关、该开要开,严禁堵塞消火栓、挪动灭火器箱。
三、严禁使用明火(确因治疗需要的除外,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各种自带家用电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当事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强对氧气、酒精、废旧纸箱纸壳等助燃易燃物品的管理,要做到每天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禁将电动车驶入室内、楼内停放、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覆盖、破坏消防烟感探头等消防设施,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当事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
五、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精麻毒药品”管理、登记、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举措、责任到人。
六、提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用电,特别是空调、电脑、手机、电动车等长期处于通电、充电使用状态可能会引起超载而导致火灾,电器不用时要拔掉插头,确保处于断电状态。职能科室、辅助科室要做到人走电断,人走窗关门锁,长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定期来院查看科室房间,确保安全。
七、病区要提醒患者及家属保管好随身物品;病房内出现陌生面孔多加留意,发现异常及时向警务室报告。
八、病区要提醒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及病情特殊患者,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以免出现私自外出、逾期未归、甚至外出失联等情况。
联系电话:保卫部警务室:8693(24小时),1号楼(含门诊、科研楼)消防值班室:8098(24小时),其他楼栋消防值班室:8024(24小时),石秀虎:13705604900(24小时)。
特此通知。
保 卫 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