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2012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也已开始,请各科室部门认真对照推荐通知,做好今年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细则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采用推荐单位推荐方式。2012年省科技奖网上申报推荐工作于2月20日开始,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单位名称和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密码(请咨询学校科技处),按推荐要求进行推荐。
单位推荐:省辖市及有关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高等学校、中央驻皖单位是省科学技术奖的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要求
今年我省科技奖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一是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省自然科学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二是不偏面追求专利数量,与技术创新内容关联度不大的授权专利不得纳入推荐项目材料之中。三是应用成果的应用时间、市级以上计划项目的验收时间均应在一年以上,理论成果的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四是有行政许可要求的,第一次批准日距今不到一年的项目不得推荐。
(1)重大科技成就奖: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必须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自然科学类奖:推荐为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论文应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作为论著刊印,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推荐项目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对论文作出一定贡献的作者。对署国外单位名称,且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省合作的国外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省学者和国外学者各自的学术贡献。
(3)科技进步类奖:推荐为科技进步类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通过实际应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