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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安徽省中医院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来自:   发布时间:2017-10-09

安徽省中医院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安徽省中医院病理科排风系统,综合楼一层、脑病中心一层等需改造。现需对监理单位进行招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工期(预计、暂定)

主要内容

病理科质控排风系统

          -2017.11.20

排风、质控系统

综合楼一层装饰

2017.11.15-2017.12.30

装饰改造

脑病中心一层装饰

2017.11.15-2017.12.30

装饰改造

无菌实验室

2017.10.20-2017.11.30

装饰、净化系统

零星工程

2017.10-2017.12

装修改造等

中标人需提供以下监理及管理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的论证、审查。提出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负责检查工程的设计质量,辅助甲方进行项目前期报批以及三通一平的现场监测等工作;

  协助委托人选择承包人,监理人参与并协助委托人组织施工、设备采购等招标和评标工作;

  施工管理,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场材料管理、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设计协调服务、以及委托人与各方所签订合同的协调管理等。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完成后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提交,决算的初审及工程备案等。

  保修管理,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责任,督促保修等。

  监理服务的时间应至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交付使用为止。在监理与管理服务过程中,现场应派驻相应的监理人员。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17号安徽省中医院。

三、技术标准:

国家相关监理工作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暖通设计规范、消防设计规范、相关施工规范等。

四、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为止。原则不超过135天。

五、投标文件的构成

6.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报价一览表(按项目分开报价)

3)拟派驻监理人员的资质、简介(拟派驻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参加开标,接受招标人考察)

5)本工程的服务承诺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   类似业绩及证明

4)   资质证明文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医疗建筑监理业绩)。

5)   优惠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3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人应完整的填写和提供投标书。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6.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信息、资料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的人民币报价,一次包干,不再调整。本工程最高限价100000投标书要求分正本1份,副本1份,要密封完好,在骑封处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章。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1013日上午10:30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至安徽省中医院行管楼2楼总务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

由我院采购委员会根据合理低价原则,按报价、质量、信誉、业绩综合评定。

十、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