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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批师承”及“四批优才”申报材料报送事宜的紧急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17-07-11

关于“六批师承”及“四批优才”申报材料报送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接省中管局文件通知,现将六批师承及四批优才申报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六批师承:

(一)指导老师材料:

1.《指导老师申报表》一式三份,指导老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单位出具的指导老师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均需单位加盖公章

(二)继承人材料

1.《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一式三份,继承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单位出具的继承人从事中医药何种专业工作及年限的证明一式两份,需单位加盖公章。

二、四批优才: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及年限的证明,一式两份。

3.申请人近5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出版的专著名称、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请申报人员务必将材料于2017717之前报送至组织人事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科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