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批师承”及“四批优才”申报材料报送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接省中管局文件通知,现将六批师承及四批优才申报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六批师承:
(一)指导老师材料:
1.《指导老师申报表》一式三份,指导老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单位出具的指导老师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均需单位加盖公章
(二)继承人材料
1.《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一式三份,继承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单位出具的继承人从事中医药何种专业工作及年限的证明一式两份,需单位加盖公章。
二、四批优才: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及年限的证明,一式两份。
3.申请人近5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出版的专著名称、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请申报人员务必将材料于2017年7月17日之前报送至组织人事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科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