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院冷却塔隔音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安徽省中医院科技楼北侧现有冷却塔两台,因环境保护要求,现需安装隔音
消音设备。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空调冷却塔环保隔音设备。包括隔音屏、消音设备等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请各投标单位现场勘查。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17号安徽省中医院,项目所提冷却塔位于科技楼北侧,合肥市十六中学南侧。
三、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其他相关环保标准及规定
3、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环保施工资质,务必满足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要求。
四、质量验收标准:(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1)、质量等级:合格。
(2)、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封样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施工工艺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4)、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套数的完整工程资料。
(5)、本工程必须通过合肥市环保局组织的安徽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环保竣工验收。否则招标人不支付任何款项。验收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在场陪同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工期及保证措施:
全过程工期为20天。包括材料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需时间。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万元,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六、投标文件的构成
6.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报价一览表,包括各项目的单项报价、总报价。
3) 选用材料的清单,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牌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
4) 执行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
5)本工程的施工设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 银行开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4)ISO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 类似业绩及证明
5) 材料合格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3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人应完整的填写和提供投标书。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6.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信息、资料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材料费、生产加工、检测、运输、包装、安装、调试及各种损耗、赶工期、质量保证、装卸、保管、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试验费、售后服务等直至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所有这些不管是否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过,其供货范围应看作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的内容。投标方需现场确定数量、测量相关尺寸、确定工程量,后期不做调整。投标书要求分正本1份,副本1份,要密封完好,在骑封处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章。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7日上午9:30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至安徽省中医院行管楼2楼总务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
由我院采购委员会根据合理低价原则,按报价、质量、信誉、业绩综合评定。
十、工期和质量要求:
原则要求1月10日进场,1月30日完成,质量合格,并保修2年。
十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后,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额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整改罚款。验收结果以合肥市环保局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