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关于核准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7月以后退休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聘任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受聘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
②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在初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或具有硕士学位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
2、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获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并经聘任。
三、申报材料
1、《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2.其他支撑材料: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科室务必于11月8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人事科,逾期不交,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rar
人事科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