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接学院人事处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12〕86号)文件通知,2012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对照文件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
附:
学院文件: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发〔2012〕86号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皖教秘人〔2012〕136号文件精神,现将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原则: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严格对岗、等额申报。
二、评聘范围与申报条件:按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学校党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执行。
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至
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代表作品应是在任中级职称期间,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报纸理论版)上的有关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题学术论文(工作研究论文);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政工职称的,其论文、论著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提供两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代表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
三、推荐程序:推荐应按照由本人申请、所在党总支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学科组推荐、校党委会议通过的程序进行。
四、申报材料:
1.主卷材料:按省政工职评办关于《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附件)规定的主卷材料目录及先后顺序统一装订;
2.《申报高级政工师代表作鉴定表》(附件中的表5)由申报人员填写代表作题目后,将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代表作鉴定表》后,一式三份,单独装袋上报;重复件及其它材料另行装袋上报。
附件及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中下载,申报材料请于
五、时间安排:
附件: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含附表1至7)。
主题词:政工 职称 评聘 通知
安徽中医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