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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论文送审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12-05-04

关于2012年度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论文送审的通知

 

     接学院人事处通知,2012年度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请我院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含兼职教学人员)将送审的论文、论著材料及表格于2012年5月17日前集中送至医院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统一报送学院人事处。

                                                          人事科

                                                       2012年5月4日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rar

附:学院人事处文件

关于2012年度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论文送审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度申报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含兼职教学人员)将送审的论文、论著材料及表格于2012年5月18日前集中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教授职称的人员需提交论文(含论著)三篇(一式三份),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

 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的人员需提交论文(含论著)两篇(一式三份),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

 破格(以论文为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多送审一篇论文。

 送审的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请将本人姓名覆盖后复印),论著需提交原件。《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请查看表格上的填写说明,鉴定结果两年有效。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副教授、教授申报条件(摘自安徽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文件)

第四章  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

(三)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

(四)1993年前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部级结业证书,受聘讲师职务满8年。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本学科领域一个方面有较高深的造诣,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公共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平均承担教学的课堂讲授时间满200教时,或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1门为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指导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是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导师组成员。

(三)教学观点正确,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方法得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注意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把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四)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为该团队做出一定的贡献,并参加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对提高教学质量有促进作用。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

(二)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

(三)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三类科研奖励2项以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五)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八)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十六条  公共课类教师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

(二)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4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

(三)参加四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获三类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五)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取得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前3名)。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八)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十七条  体育、艺术类教师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二)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4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

(三)参加四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5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获三类二等奖科研奖励1项以上。

(五)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前3名);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前2名)。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八)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十八条  破格申报副教授条件

(一)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满规定任期的一半以上者,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除符合正常申报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要求外,必须主持四类以上科研课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

2、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3、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2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5、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二)符合正常申报基本条件、教育教学工作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副教授资格:

1、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主持二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

3、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

 

第五章  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二)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满6年。

(三)45周岁以上且1993年前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部级结业证书,受聘副教授职务满8年。

第二十条  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一个方面有较高深的造诣,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对学科领域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平均承担教学的课堂讲授时间满200教时,或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1门为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三)具有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能站在本学科的前沿,积极进行本学科教学改革,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取得较好成绩。

(四)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为该团队做出较大的贡献,并积极进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有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  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且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并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

(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四)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1名)。

(五)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八)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二十二条  公共课类教师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并且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

(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四)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获三类科研奖励2项以上(第1名)。

(五)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取得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前3名)。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八)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二十三条  体育、艺术类教师教学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

(一)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且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

(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四)获三类科研奖励1项以上(第1名)。

(五)取得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六)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八)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二十四条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

(一)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受聘副教授职务满规定任期的一半以上者,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除符合正常申报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要求外,必须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

2、主持二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3、获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5、取得一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

(二)符合正常申报基本条件、教育教学工作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教授资格:

1、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主持一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二类科研课题2项以上。

3、获一类科研奖励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4、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