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职工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及以考代评资格证书
复印件等档案资料的紧急通知
全院职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及学校组织部、人事处3月20日关于审核人事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了完善个人档案,按档案管理要求现需提供职工个人从初始学历起的各阶段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以及所有以考代评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药师、护(士)师、技(士)师、会计师、教师资格证等)。请全院在职职工按通知要求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于3月23日前以科室为单位汇总统一报交人事科。个人档案资料不全将影响个人今后岗位定职、考核以及医院整体考核结果,逾期未交或未交全者,责任自负。
请全院职工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
组织人事科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