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发展,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20号]文转达如下,请各科室符合条件的人员与人事科联系报名,表格自行下载填写并与电子版一同按照文件要求于2012年5月22日前报送人事科。(相关附件表格可至医院网站下载)
人事科
2012年5月16日
附: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20号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简称“第五批继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