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接学院人事处人发〔2011〕25 号文件通知,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16日~6月23日进行,现将学院文件转发如下,请符合申请认定资格的人员先到医院人事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均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下载,也可至人事科拷贝。
人事科
2011年5月16日
学院文件: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发〔2011〕25 号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5月16日~6月23日进行。为确保认定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条件:
1、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⑵在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