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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

来自:   发布时间:2022-09-15

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选拔工作,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推荐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需向学院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学位、免费医学生等类型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扎实的实验、实践动手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学位课程(核心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计算重修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20%以内,且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在班级排名前20%以内。

    二、推荐程序及原则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后, 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学院。材料包括:历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2.学院根据教务处制定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计算申请人的平均学分绩点,并报教务处审核盖章;按《安徽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以百分制折算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权重50%;综合测评成绩权重50%;以两项成绩之和计算推免总成绩。按推免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全国“挑战杯”三等奖,全国大学生A类专业知识技能竞赛二等奖,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的申请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4.各专业推免分配名额按学生人数比例计算,中医儿科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17人。

5.按照分配名额与初选人员1:1.2比例,中医儿科学专业、中医学专业初选人员分别为3人和20人。

三、时间安排

1. 9月13日,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

2. 9月14日,按照要求开展综合测评,计算学生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并公示。

3. 9月15日,医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公示,将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

    四、管理与监督

    1.学院将推荐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2.学生对推免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