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中共黟县县委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集聚打造黟县人才新高地的若干政策(试行)》(黟发〔2022〕12号)精神,经研究,对黟县中医医院、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黟县人民医院急需的8名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简化程序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规范有序。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县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8名急需专业人才。详见《2023年度黟县公开引进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人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3年10月26日起在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以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办公室(地址:黟县碧阳镇书院路公共卫生服务大楼,联系电话:0559—5522347)。
报考人员须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及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委进行。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5:1(其中20231005岗比例放宽至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1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专业测试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加试笔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事项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另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引进人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布。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引进人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聘用的非本地户口人员,用人单位提供住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8117、0559-5522347、0559--5522230;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67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1、2023年度黟县公开引进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2、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